万元,征用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南干村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以南、沐尘塘村以北地块,用地面积约含水率脱水污泥)的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解决金华市区污水污泥的处理处置出路。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接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易降解污染物,废水类型与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相匹配,同时满足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可行。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场界昼间、夜间最大噪声预测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噪声影响。
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理构筑物及废水收集管道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废气均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落实好场区防渗工作的前提下,项目对场区及其周围土壤影响较小。
根据对项目地的调查,其项目地周围以农田、林地和园地为主,同时项目所在地附近没有国家级或省级及其他珍稀野生动物,故本项目实施后当地动植物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项目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烟尘、SO2、HCl、HF、NOx、CO、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二噁英、NH3、H2S
采用炉内SNCR脱硝+静电除尘+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湿式洗涤的烟气净化工艺和技术,烟气经处理后由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
表4中相关限值;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
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滤池+活性炭吸附(应急补充)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进入污水站采用格栅-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处理工艺预处理后,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最终排入金华江。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界设置绿化带,对高噪声源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配套完备的消防配套设施,暂存库设置有毒、易燃气体报警装置,厂区设置有效容积为200m 3初期雨水池(兼作事故水池);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员工应急培训演练
根据分区防渗原则,焚烧间、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污泥应急堆放场等基础按重点污染防渗区要求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7cm/s;焚烧车间其他辅助间、地磅按一般污染防治区要求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7cm/s;其余建筑区域按简单污染防治区,生产区全部水泥硬化
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南干村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以南、沐尘塘村以北地块
